一、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本公告中的干辣椒,是指以在巴基斯坦种植的食用辣椒(Capsicum annuum L.)为原料,经自然晾晒或其他干制工艺加工后的产品。
二、巴基斯坦干辣椒进口清关需要满足以下企业注册要求:
输华干辣椒种植基地和加工包装企业应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与研究部的植物保护局(以下称“巴方”)审核备案,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应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在每年出口季前,巴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中方将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三、巴基斯坦干辣椒进口清关时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 四纹豆象Callosobruchus maculatus
2. 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
3. 列当属Orobanche spp.
4. 马铃薯A病毒Potato virus A(PVA)
5. 番茄丛矮病毒Tomato bushy stunt virus(TBSV)
6. 番茄斑萎病毒Tomato spotted wilt virus(TSWV)
7. 番茄环斑病毒Tomato ringspot virus (ToRSV)
8. 棉花黄萎病菌Verticillium dahliae
四、巴基斯坦进口清关时如出现以下情况将做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种植基地、加工包装企业,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2.如发现未随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对该批货物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
4.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5.如发现其他不合格情况,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中方将立即向巴方通报,并视情形暂停本出口季相关种植基地、加工包装企业的干辣椒进口。巴方应查明不合格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中方将根据巴方整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