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是岩石中最美丽而稀少的一类矿石。它们颜色鲜艳,质地晶莹,光泽灿烂,坚硬耐久,是人们制作首饰最喜爱的材料之一。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及消费能力的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宝石原料走进国门,被加工成各式各样精美的首饰,供消费者选择。那么,关于宝石原料进口申报,您知道多少呢?下面让我们来进一步了解。
1天然宝石原料商品小知识
1.天然宝石的概念
天然宝石,是指由自然界产出,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可加工成装饰品的矿物单晶体或双晶。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年版),非工业用钻石原料应归入税号7102.3100项下,除了钻石以外的宝石原料应归入税号7103.1000项下。、
天然宝石的品种繁多,国标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名称》具体列明的宝石品种就有60多种。宝石贸易界往往习惯按照价值规律对宝石进行高档、中低档的划分,例如目前国际珠宝界公认的高档宝石品种有钻石、祖母绿、红宝石、蓝宝石、金绿宝石(变石、猫眼),中低档宝石包括碧玺、石榴石、水晶等。但是在珠宝玉石国家标准中,没有高档、中低档或常见和稀少宝石种类的划分,也禁止使用这些名称来命名宝石。
祖母绿
2.天然宝石的命名
根据国标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名称》,天然宝石的定名应该遵守以下规则:
(1)直接使用天然宝石基本名称及其矿物名称,不必加“天然”二字。
(2)产地不应参与定名,如“南非钻石”“缅甸蓝宝石”。
(3)不应使用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天然宝石名称组合定名某一种宝石,如:“红宝石尖晶石”“变石蓝宝石”,“变石猫眼”除外。
(4)不应使用易混淆或含混不清的名称定名,如“蓝晶”“绿宝石”“半宝石”。
2天然宝石原料规范申报要素
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年版),税号7103.1000包括宝石(钻石除外)或半宝石,经简单锯开(例如锯成细条状)、劈开(沿宝石层的天然平面劈开)或粗制成型(即仅制成明显需要进一步加工的暂时形状)。
根据《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具体要求如下:
税号7103.1000规范申报要素为:1.品名;2.种类(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翡翠等);3.加工程度和状态(未加工、经简单锯开、粗制成型、未成串、未镶嵌);4.来源(天然);5.等级;6.产区(软玉和硬玉需申报矿坑);7.矿物学名及英文名称;8.规格(单个直径、重量);9.化学成分;10.件数(缅甸公盘成交需申报玉石编号);11.颜色。